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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岩市发布2026年第1号林长令
来源:龙岩市林业局  日期:2026-04-17 【字号:

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,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,守护好龙岩绿水青山,筑牢森林资源安全底线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生态安全,特发此令。

  一、坚决守住森林防灭火安全底线。要深入贯彻省总林长令要求,深化基层网格化管理,坚持“以防为主、防灭一体”方针,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、部门、单位和个人“四方责任”,综合运用卫星监测、视频监控、瞭望塔、无人机、地面巡护等多种手段,实时动态监测火情。要加强值班值守,严格按照《清明期间森林火灾精准防控专项工作方案》,落实“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处置”要求,一旦发生森林火情抢抓“2小时窗口期”,饱和式调动队伍装备,做到“小火重兵,打歼灭战”,坚决防止小火酿成大灾,确保“打早、打小、打了”。要严控野外火源,对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个人拒不接受防灭火检查的、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、在防火区内丢弃火种的,依据《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》第五十三条、第五十四条及第五十六条,由县级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。要强化部门协同,市森防指办公室要牵头抓总,统筹协调森林防灭火工作,加强会商研判,及时发布高森林火险信息。林业部门要组织护林员全员上岗,加密巡护巡查,设立临时检查站,严禁火源火种进山入林。特别是在农事、祭祀活动频繁的时间节点,加强重点部位、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监管,实行人员盯防、靶向管理,依法制止森林防火区秸秆、田埂草焚烧等行为,做到第一时间劝阻制止违规用火、发现报告火情和火情早期处置。农业部门要引导农民合理利用和回收农作物剩余物,防止因农事用火不当引发森林火灾。公安部门要加大力度查处禁火令期间的野外违章用火行为,对违反野外用火规定的用火行为,要坚决依法查处。文化和旅游部门要重点抓好林区内的A级旅游景区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。民宗部门要重点检查林区内寺院、宫庙庵堂等场所是否开辟或修复周围的防火安全林带,是否规划集中燃烧香烛等物品的场地。供电部门要经常性开展电力走廊和电力设施附近森林火灾隐患排查。民政部门要重点抓好公墓区和集中祭祀点的森林防火安全管理。要积极推广鲜花祭祀、网络祭扫等文明低碳方式,加强绿色文明祭祀宣传教育,引导群众移风易俗。其他相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责抓好各领域的火源管控工作。

  二、坚决打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战。要保持持续攻坚力度,确保正在开展的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“冬春攻坚”行动圆满收官。要严格执行省林业局“20个字”防控工作思路,落实“即死即清”要求,确保在3月底前全面完成疫木集中清理和林地清理任务,组织疫木除治质量“回头看”并组织检查验收,确保除治彻底、不留隐患。要强化疫木全链条闭环监管,严格执行就地就近处置原则,加强对除害处理场的检查指导,严厉打击违规收购、加工、运输、利用疫木行为,坚决堵住疫情传播漏洞。要积极运用无人机巡查监测疫情、监督疫木处理、调运疫木等新技术、新手段,提升除治效率和精准度。除治砍伐林地要在今年完成造林绿化。

  三、全力筑牢野生动物保护防线。以鸟类保护为重点,开展张网捕鸟源头管控,清理捕鸟粘网、电子诱捕装置等禁用工具,整治不规范农(渔)防护网具。要强化部门联动执法监管,聚焦候鸟迁徙通道、自然保护地、农贸市场、餐饮场所、网络平台等重点区域,严查非法猎捕、交易、运输、食用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行为。要强化舆情应对管控,密切关注涉野生动植物网络动态,及时通报处置,回应网民关切,加强正面引导,营造良好氛围。

  四、严格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。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意识,集约节约使用林地,严守森林覆盖率、蓄积量、林地保有量等生态保护目标。要严格林地用途管制,禁止在自然保护区、风景名胜区、森林公园、重要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占用林地采矿、采砂、取土。要加强林木采伐监管,科学合理使用森林采伐限额,重点加强生态公益林、天然林保护和监管,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。公安、林业、综合执法部门要深化部门联动,强化行政执法协作和行刑衔接,严肃查处涉林违法行为。

  此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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